对员工来说,管理者在其失败时向他伸出的一只手,比在他成功时你用两只手拍出的掌声,更容易让他感动。我们也常说,年轻人有失败的资本,年轻人的失败可以让他们走向成熟,年轻人应该犯年轻人应该犯的错误。问题是,当年轻人犯下大错误时,有几家企业,能像上述案例中的老板那样,肯以宽容之心原谅员工的过失,并继续给予机会呢?可以这么说,90%以上的中国企业只是激励成功,而不是鼓励创新和失败。这种传统的思维模式,其实恰恰制约了员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最终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我在这里积极鼓吹“员工应该犯合理错误”之说,并无为企业中的“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提供军火之意,更不是想要颠覆企业的各项惩处制度。相反,我个人认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后,企业当罚则罚,最忌拖泥带水;但同时,也须支持和谅解“合理的错误”:一方面要对那些没有犯错误、但也没有业绩的员工敲起警钟,另一方面,更应避免或减少将有错误、有缺点的开拓型人才打入另册。
何谓“不合理”的错误?一是违法,二是违背职业道德。如果有人敢在以上两方面“越雷池一步”,那就断不能容忍和姑息。
断了二次犯错的“活路”
凭良心说,现在的企业实在比过去难做得多,为确保组织稳定和有活力,一方面要纠正错误,另一方面还要鼓励错误。其间分寸如何拿捏?
有一个人力资源专家就此向我发表了一些看法。他说,员工出了问题,作为主管首先冷静检讨一下自己,如果完全是因为员工自己的疏忽,应与员工单独会面,冷静地分析整件事情,告诉他错在什么地方,快速作出合理的处理决定,然后再与员工一起研究犯错的前因后果,并鼓励员工以后多多与你磋商。最后重申你的宗旨、团队的目标,告诉他:“你犯过的错误,都属于你的工作成绩,但是你要记住,犯一种错误的机会只有一次。”
专家说得很对。一个人犯第一次错误叫不知道,第二次叫愚蠢,第三次叫故意。想在企业里混,不要以不小心作为犯错误的借口,更不能故意去犯错误。如果员工能对他的上司说:“您放心,这是我第一次犯这个错误,也是最后一次。”员工敢讲这种话,是非常不简单的,但优秀的职场人士必须要培养这种勇气和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