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让同一岗位的两名员工,一个成天忙得上蹿下跳、一个闲得整日无所事事,说明企业既不善合理用人也不懂统筹资源;没有在报酬和待遇上将两者拉开距离,说明企业赏罚不明、罔顾员工感受和积极性的调动;在考察2年后仍决定提拔“办事稳妥、不犯错误”的庸才,说明企业思想严重僵化,丧失了创业激情和发展的希望。所以,我给老友的建议是——在这间公司倒闭之前,赶紧炒了它的“鱿鱼”!
在一间没有前途的公司里,有必要再苦苦恋战吗?
给过失者一个翻盘的机会
不以“一事之成败论英雄”,这是对员工的莫大激励。
绝对真实的故事:一个21岁的青年,在踏入营销界后,他生平拉到的第一笔订单,就被人家骗走了10几万。毕竟是太过年轻,当时的他入道不深,又兼贪功心切,一心为做成那单生意,遂违反公司款到发货的操作流程,冲着国营商场这张“金字招牌”,就先将货物押送到对方仓库里。哪知客户早已设局等他“入套”,因时已中午,就说吃过饭就付钱。结果仅仅是在小饭铺里吃了一顿饭工夫,货物就已全部卸入仓库,连钥匙都锁上啦。客户故作为难状,说是礼拜六会计正好休息,等下周一上班后给你钱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你都可以想象得到:第二天,该青年再跑去仓库一看,里面已全空啦;商场也不认帐,说是那个物资经理卷货潜逃之举,纯属个人行为,他们概不负责。后来通过诉诸警方,才得以从商场拿到一批不值钱的杂货陈品,但至少还有10几万元钱就再也追不回来了。10几万元是什么概念?相当于该青年所在企业当时年利润额的近1/3强!而他本人那个时候的月工资,是100多元!
换作你是那家企业的老板,你待怎样处理这样一个犯下弥天大错、几乎要把企业拖入灭亡境地的员工?据说,在该青年向老板报告受骗情况后,后者既没有祭出“十八般武器”,也没有将青年逐出企业,甚至都没有骂他。有必要交代的是:13年后的今天,这家宽以待人的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而当年那位闯下大祸的青年,也已一路成长为该企业下属某事业部的营销老总,如今是家电界有名的“少帅”和2004年度中国最成功的营销操盘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