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治标不治本

   2023-06-15 互联网3180
核心提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推开,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将逐渐向职业经理人角色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包括薪酬在内的激励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推开,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将逐渐向职业经理人角色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包括薪酬在内的激励机制对国企改革至关重要。近日,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推行年薪制,在业界引起了普遍关注。年薪制的实施,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但是我们也看到,从叫停MBO到年薪制的推开,在国企建立激励机制方面,“救火”的性质要大于激励的本身。

  一、实施年薪制的意义

  所谓年薪制,即以企业的有关经营业绩指标为依据,确定经营者年度薪酬的一种制度。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年薪制在西方已成功推行数十年,但在我国,年薪制只不过是仅有10余年历史的“新鲜玩艺儿”。

  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金和风险收入两大部分。从理论上讲,基薪主要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薪酬调查)和企业经营规模及支付能力而确定,风险收入则依据经营者的经营业绩来确定。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常把年薪总额先确定,然后再来切割基薪和风险收入的比例,常见的做法便是基薪占70%,风险收入占30%。

  年薪制是目前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或者说是次优选择,不能简单地评价年薪制是不是一个好的办法,从理想的层面上说,年薪制不是一个好办法,不然国外为什么会放弃,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应该说这是过渡时期的必然选择。年薪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如何建立以年薪制为主体的薪酬激励体系

  确定年薪的方法很多,但大多是采取基本收入加风险收入的办法。其一般做法是: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分为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基薪按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本地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确定;风险收入则依企业上缴利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劳动生产率增长等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按基薪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超额完成核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基数指标时,设置奖励收入。具体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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