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治标不治本

   2023-06-15 互联网3180


  1.基本年薪。经营者基本年薪是指以本企业(集团公司指核心企业)当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依据经营者经营管理的企业规模分类确定的经营者年度基本收入。

  2.效益年薪。经营者效益年薪是指依据经营者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业绩,以国有企业实际保值增值率为考核指标,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按一定办法计核的经营者年度效益收入。(1)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时,其效益年薪按如下公式计算:效益年薪=基本年薪×(保值增值率的实际完成数—1)÷(核定的保值增值率基数—1)。(2)当国有资产减值时,其效益年薪为零,同时由经营者予以赔补。赔补额为:每减值1%,按经营者基本年薪的一定百分比予以赔补,赔补款从经营者的风险抵押金和基本年薪中抵扣,直到扣完为止。

  3.奖励。如果企业经营业绩较好,超额完成核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基数指标时,其超过部分经年薪制考核部门核准,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出资者给予奖励。

  4.风险抵押金。在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考核指标对经营者进行考核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净资产收益率、应收帐款平均余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率、固定资产折旧率等作为辅助考核指标。辅助考核指标作为经营者效益年薪收入的制约指标,如经营者未完成辅助考核指标的,则按每项一定的比例相应扣减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其它辅助考核指标的具体设置由年薪制考核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经营者还需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由企业专户储存,并按银行一年期利率计息。风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按年薪的计发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以现金或有价证券、房产等缴纳、抵押,风险抵押金在经营责任期满或经营者工作变动时经审计终结后返还。

  三、年薪制实施的关键条件

  一是对国有企业特殊职能的定位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国企的职能定位不明确,就无法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科学的严格考核,因为在企业承担社会职能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就会为自己的经营失败找到借口,年薪的发放就会招致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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