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明确目标,落实活动(党课讲稿)

   2023-09-13 互联网2280


  三、由“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

  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定地遵守“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的治国理政理念,实际执政中,主要是“依政策治国”,一切都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在1949-1997年长达48年的时间里,培养起了中国共产党人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治国理政能力。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迅猛发展,单一的“依政策治国”显然已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适时调整了治国方略,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方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些论断,是党在社会主义理论问题上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和认识深化。从“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人执政能力的一个新的飞跃。紧接着,全党也迅速迈开了依法治国的坚定步伐,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迅速开始由“依政策治国”向“依法治国”的转变。

  党的十六大总结十五大以来全党“依法治国”的历史经验,进而集中全党智慧,进一步提出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新理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加强依法治国能力建设问题上,进一步提出了“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新课题。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七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七年的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人整体上基本实现了由“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同时,在国家的日常社会生活中,当具体法规建设还不成熟的时候,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策建设、法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于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正因为此,中国共产党人的依法治国能力极富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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