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总局提出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思路。
“预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任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落实防范措施上,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
“标本兼治”,就是从国情和现阶段安全生产实际出发,把长远发展战略和近期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立足当前,通过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制,强制性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整治,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等现实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实现治标;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通过加强“双基”工作,增加安全投入,推动科技进步等举措,改善基础条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治本。
“强化主体”,就是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三大主体,特别是企业责任主体。通过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自觉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主负责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综合治理”,就是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就是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就是要倡导和树立安全发展观,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安全发展观的提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具体运用。倡导和树立安全发展观,就是要用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来分析、认识问题,指导工作实践;就是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发展建立在劳动者生命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的基础上;就是要认清安全生产所具有的长远效益,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和健康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