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的理想信念决定了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的支柱、奋斗的动力和前进的目标。
共产党人坚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产主义这一基本原理,同时也承认,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艰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只有真正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极大进步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在实现共产主义的具体过程中也会有曲折,是一个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党不仅要有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而且还要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低纲领。因此,我们共产党员既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共产主义必胜信念,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现阶段的每一项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在对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进行认真反思,对国际、国内形势和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作出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科学判断,推动了全党工作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相继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和十条基本经验。这样,就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具体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按照党的十六大已经作出的战略部署,我们将在目前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和谐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