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公开抨击所在公司 言论自由还是对企业不忠?

   2023-05-12 互联网3500


  虽然对此结果有思想准备,王真还是感到有些不公平。一是他中途已收回发表权,非他个人原因,文章还是发表了。第二,他是匿名发表此文的,完全可以不承认此事,后来他向公司坦白了,公司此举似乎是不鼓励诚实,而且对批评意见也缺乏包容。

  最根本的,王真认为自己的文章属于在“公共知识”范畴讨论企业文化问题,文中并无对企业的侵权,例如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完全属于言论自由;特殊的是作者恰好是这家企业的员工,且文章性质具有批判性,但这一行为并不违反职业道德,也不构成解除员工工作的法定理由。

  他保留自己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戴尔公司在收到本报书面提问后,没有就这一问题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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