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一:国企经营者年薪=基本年薪+奖励年薪
模式二:国企经营者年薪=基本年薪+效绩年薪+奖励年薪
国资委监管的中央国有企业今年将有望全面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旨在使国企经营者的报酬具有市场竞争力。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目前各方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分配方案的意见并不统一,国企老总年薪制方案的制定出台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
有关部门曾进行了一项针对国企经营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国企中非市场化招聘来的经营者的年薪与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差3到5倍,与外企经营者年薪则差5到10倍。而为解决国企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目前比较成型的国有企业管理者年薪制模式主要有两种。模式一:实行需具四条件
第一种模式是“国企经营者年薪=基本年薪+奖励年薪”,目前主要在湖南等地国企试行。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对象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由董事会自行提出年薪试点方案,经监事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行。
按照这种模式,试行年薪制的企业首先必须具备四项条件:第一,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计基础工作良好,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第三,经济效益良好,或亏损企业实现了与政府签定的扭亏为盈或减亏责任目标;第四,未欠缴国家税金、社会保险费等。
按照这类方案,在基本年薪核定上,小型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水平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基本年薪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到3.5倍;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基本年薪水平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到4.5倍;特大型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而奖励年薪企业根据实际经营状况,依照相关法规制定。模式二:奖励引入股票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