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下属非换不可?
当然,如果把上述论述分析理解为新官不能开人和换人,那也是偏颇的。兵不斩不齐,但斩兵要有依据。对照企业原有的制度规则,违犯规则制度者坚决惩处,绝不能含糊,不能轻易说“下不为例”,这对新官上任来说尤为重要。新官上任对已有制度的执行要坚决果断,哪怕这个制度是错误的,没有改之前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哪怕是当时把制度改了,违犯者也得处罚。因为违犯制度在先,修改制度在后。如果新官不处罚违犯规则制度者,大家会认为新官软弱,以后许多制度就难执行了。所以对违犯规则制度者必须“杀伐”,否则会影响其他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但一切“杀伐”都要有理有据有节,不要强词夺理,不要因“杀伐”某人而出台新制度,要“杀伐”得大家心服口服。
所以,健康的企业组织不是不换人,而是换掉该换掉的人;不是经常换人,而是该换人的时候就换人;不是为了人事斗争而换人,而是为了有利于企业工作的开展而换人;不是新官上任才换人,而是按照企业规则制度来换人;换人不是企业某一时期的工作,而是企业必有的经常性工作;换人不只是换老人,新人不合适也要尽快换掉;而优秀的老员工不仅不能换,还应该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