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拉宝”于2008年由深圳市易拉宝展示有限公司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为方便大家更好地简单辨别区分广告用品和展示器材,这里更科学的规范了行业内所涉及产品的名称。易拉宝提供的所有产品(印刷、喷绘、气体模型、展示柜、布标条幅、展示架、拉网式展示架、广告伞、帐篷、折叠桌椅等),包括促销礼品系列(商务礼品、商务赠品),均属于展示器材或者广告用品,归纳在广告的范畴。
其中展示架,我们常常简称其为"展架",其它的广告用品都不难理解。
按照其产品的具体类型和属性,我们科学的将展示架归纳为常规展示架和异形展示架(非常规展示架)。
常规展示架:有行业内常用的尺寸约定,必须按照其规定尺寸设计和制作画面.便于支架和画面的组合安装,支架使用的型材是事先开模成型的,现常用的有铝合金和RP材料(就是常说的塑钢),铝合金材质成本较高一般是RP的两倍,如果在制作工艺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对展示架的宽度和支撑高度做调整,因为有的商场和超市不适合放置较大的广告用品,基本上所有的展示架都是画面和支架两个部分组成的.如:X型展示架,H型展示架,L型展示架,拉网式展示架.
异形展示架:非常规,没有固定的标准尺寸约束,也就是客户经常按自身需求定做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