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日海口市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
●2007年1月1日常州在江苏率先严控电动自行车。从今以后,常州市民新购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获得公安局发放的牌照。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电动自行车车牌证有效期5年,到期一律作废。
●2007年1月1日起,沈阳市北陵大街、北京街等12条街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2007年2月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摩托车分委会共同组织,吸收行业相关的11家单位,历时半年、四易其稿完成了: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四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在网上进行征求意见。此标准,将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定义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对此纷纷表示反对。
●2007年5月福州、深圳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
●2007年8月15日起东莞市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2007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突破2000万辆。
●2008年12月1日起,厦门市、佛山市中心城区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