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较长的剧本,往往会由许多不同的段落所组成,而在不同种类的戏剧中,会使用不同的单位区分段落。在西方的戏剧中,普遍使用“幕”(Act)作为大的单位,在“幕”之下再区分成许多小的“景”(scene)。中国的元杂剧以“折”为单位,南戏则是以“出”为单位,代表的是演员的出入场顺序,而在明代文人的创造后,将“出”改为较为复杂的“出”。剧本的结构一般可分为“开端、发展、转折、高潮、再高潮结局”。 当然根据编剧技巧的不同,结构还会变化。
一、条式结构
众所周知,传统的戏剧结构是根据主题、人物性格来组织戏剧冲突和安排情节的一种艺术手段。它是戏剧创作的重要一环,是按照戏剧规律来结构剧本的。由于生活本身是有节奏有规律向前发展的,反映在戏剧冲突上的结构必然形式一条由冲突动作所引起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亦即启承转合的情节链,而且是按时间顺序安排的。这种结构的特点,表现在分场上。整个戏就是一场一场的戏组成的,若干场戏组成全剧,而且每一场有一个小高潮,若干个小高潮形成大高潮。 传统的戏剧结构,既然是以戏剧冲突的发展为依据,又少不了冲突对立两个方面贯穿经络的对立人物和一个中心事件。因此,它是纵向发展的,不妨称之为条式结构。
二、团块结构
团块结构,顾名思义,它的情节是横向发展的,是同纵向发展的条式结构大相径庭的。它几乎全剧没有明显的大高潮,因为它不是以外部冲突为依据,而是依据人物意识活动进行结构的。还有一些剧作,全剧没有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也没有比较完整的情节。更看不到冲突对立到底的人物。有的只是几个生活片断或几组不规则的情节。这些剧作,在场景之间毫无因果依存关系,在结构上显得很不规则,然而它又“形散而神不散”,段落之间却具有十分讲究的必然内在联系。通常都不分场和幕,所以称其为无场次戏剧。这是由不同题材内容和不同作家的构思所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