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运输
9.3.1 产品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空、水路运输和机械化装载的规定。对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明确其运输要求。
9.3.2 产品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装运产品的车厢、船舱和集装箱等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物;
b) 严禁将产品同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腐蚀性化学物品及潮湿性材料装在同一车厢、船舱、集装箱内运输。
9.4 储存
产品的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做好库房的防湿防潮工作,保证产品无锈蚀现象。
产品的储存应垫平放稳,不应码放过高,码放时应在产品下面用方木垫高,垫高高度应保证通风及铲车要求。
产品不应与不毒不害及有腐蚀性物品存放在一起。
产品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雪淋、日晒和积水的措施。
产品储存期间应注意包装箱上各项标志有无锈蚀及包装破裂等情况发生,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定期检查包装箱内的产品情况,检查保护层是否失去防锈作用,必要时应更换新的保护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