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薄利多销原则
在早期的经营生涯中,山姆·沃尔顿发现,如果每件商品进货是80美分的话,标价1美元卖出的货的数量是标价1.2美元的3倍。这时,虽然每件商品的利润可能会减少,但由于卖出的数量很多,因而整体利润要高很多。这个道理很简单,但蕴含着折扣销售的精髓:降低价格,刺激销售量,进而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薄利多销是山姆·沃尔顿的新发明,事实上早在沃尔顿进入商界之前,这一原则已被广泛应用,但像沃尔·马特公司这样实行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久,运用之成功,倒很难找出第二家。
沃尔·马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士回忆说:“山姆·沃尔顿非常迷恋这种经销原则,并要求将这一原则作为公司的基本经营原则之一加以认真贯彻执行。”他们举例说,对于拟订标价为1.98美元的商品,他说50美分就可成交,我们建议,既然拟订价格为l.98美元,我们就标l.25美元吧,他说不,我们就标50美分。这种令人不敢相信的优惠价格使得公众普遍认为去沃尔·马特公司购物是物有所值。这一“比任何一家公司都走得更远”的薄利多销原则并没有使沃尔·马特公司遭受损失,反而使公司赚得了更多利润。1997年,其销售收入高达1198亿美元,高居世界零售业榜首,并成功挤入世界500强前十名,位居第八。沃尔·马特公司不仅获得了很高的企业文化力量分值,同时也有很高的企业长期经营业绩的分值。这无疑说明了强有力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业绩的增长。许多学者也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进一步解释说:“沃尔·马特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是其企业文化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士激励的产物,正是这种积极性,使该公司的经营业绩成就卓著。”很显然,沃尔·马特公司强有力的企业文化“是强有力型企业文化最为典型的例子之一”。在沃尔·马特公司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强有力型企业文化的主要特征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并被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那就是“将原则演绎到极致”。在沃尔·马特公司的企业文化中,许多原则并非是该公司首创,但很少有公司将它们运用得如此之好,如此有特色。这一文化体系无疑是我们建立和运用强有力企业文化的最好的实践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