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百年:一个美国传奇

   2023-05-12 互联网3490


  1903年至1908年间,亨利·福特和他的工程师们狂热地制造了19种车型,从字母表中的A直到S车型。其中有些只是实验车型,从来没有上市。有些拥有两个气缸,有的有四个,有一辆甚至有六个;有些是链驱动,有些是轴驱动;有两辆车的发动机置于司机座椅之下。最成功的生产车型或许要数N型车了。这是一辆小巧、轻便的四缸汽车,市场售价500美元。售价为2,500美元的K型车是一辆六缸轿车,销量很差。

  K型车的失败,以及福特先生坚持认为公司的未来在于生产适合大众市场的价格低廉的汽车,使福特先生与亚历山大·麦克姆森(AlexanderMalcomson)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这位底特律的煤炭商在创业之初筹集28,000美元启动资金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最终麦克姆森离开了公司。福特先生买下了足够的股份,控股达58.5%。1906年,在底特律银行家约翰·S·格雷(JohnS.Gray)去世之后,亨利·福特继任公司总裁。

  但是,股东之间的分歧并没有象一位叫乔治·塞尔登(GeorgeSelden)的人一样严重影响到这个新生公司的存亡。塞尔登拥有一项由内燃发动机供能的“公路机车”专利。为保护其专利,他成立了一个强大的辛迪加,向入选的生产商颁发授权许可,向每一辆在美国生产或销售的“非马车”抽取特许使用费。

  麦克大道工厂刚刚开业,塞尔登的辛迪加就对福特汽车公司提出了指控。福特汽车公司在没有塞尔登授权的情况下勇敢地投入了生产。

  而其他更加强大的汽车公司,都选择了支付特许使用费而不是冒险与塞尔登辛迪加作对。但亨利·福特相信乔治·B·塞尔登对所有内燃机驱动的公路车辆所拥有的专利无效,必须予以抵制。于是他和合作伙伴们决定为诉讼进行斗争。

  八年后,即1911年,历经耗资巨大、难以置信的复杂法律诉讼程序之后,福特汽车公司羸得了这场使其和整个篷勃发展的汽车工业摆脱威胁的战争,走上了继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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