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南钢股份的股本规模虽然不算小,但在钢铁股家族中属于袖珍型,被收购公司具备大规模资产重组的可能,股价具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因此,5.84元的要约收购价格显然对流通股东缺乏吸引力。
专家指出:如果所有的上市公司收购案都以这样的原则定价,对流通股股东的收购都将以流通股东没有接受要约告终。这样一个结果,不能不说是规则设计本身存在漏洞。在成熟资本市场上十分严肃的要约收购方式将演变为一种公开的市场游戏。
收购游戏的时机选择
通过对已完成要约公司的市场走势分析发现:在要约期内,股价一般在收购价以上保持平稳,待要约完成后股价才出现下跌。在要约收购价较有优势的弱市尚且如此,那么对于强市折价后的要约收购,其结果更是无人喝彩了。
从理论上说,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均可能出现对流通股东无实质意义的要约收购:
a.大盘整体走势平稳或呈牛市状态;
b.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绝对值偏低;
c.股本规模或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适中或偏小。
对于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重组黑马”,一般投资者不会放弃。因此,即使发布了对流通股的收购要约,其实际履行要约的可能性也极小。
实际上,为了避免实质性的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南钢联合以及后来的迪康集团的要约收购,在时机上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例如迪康集团是早在2002年7月19日就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并于同年10月28日公告得到财政部批准。但是并未即时公告要约履行全面收购义务。很明显,当时股市正处于连续下跌中,股价最低曾经跌到7元,而要约收购价格9元,那就不可避免地面临真要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这是收购者不可能承受的风险。
精心设计的南钢“要约收购”并不存在要约发生的风险。收购方巧妙利用了现行制度,通过没有丝毫资金压力的要约,实现了其高比例持有非流通股的目的。而且法律上复星占有南钢联合公司60%股权,同时有南钢集团的配合,从而它对资金的使用权具有控制力。其实际投入应为二级市场上的建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