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沈阳金杯汽车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发行1亿元人民币普通股。次年,央行一位官员把金杯汽车介绍给仰融。仰融立即从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果断以华晨集团的名义,用每股1元的价格买下金杯汽车尚未发售出去的4600万股股票。
1991年7月,华晨与沈阳金杯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华晨投入现金1200万美元,占40%股份。“金客”以引进丰田许可证方式生产丰田海狮面包车。沈阳金杯负责生产管理,华晨负责运作融资。1992年,时年36岁的仰融突发奇想:在海外用股权融资,将华晨在金客中40%的股份在美国上市。这就是后来改写中国金融史的神来之笔。
在当时的背景下,拿一个私人控股公司去美国上市根本没有可操作性。1992年5月,为在海外上市的公司安排一个“社团法人”的股权持有者,仰融放弃私人控股,精心策划了一个“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发起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华晨、中国金融学院、华银信托,注册资金210万元,其中200万元是华晨出的,10万元为人行教育司的象征性拨款。6月,鉴于当时中国没有公司法,仰融以在金客中持有的股权在百慕大群岛注册了“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华晨100%持股。其后,华晨以换股的方式获得金客51%的股权。
以上的杰作虽出自仰融之手,但仍离不开央行官员的牵线搭桥,而且所有操作都获得有关部门的首肯和支持。海外上市毫无疑义是使仰融名垂史册的神来之笔,而成立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则是仰融不得已而为之的杰作,也是他的违心之作;其结果是等于仰融把一家海外注册并筹备上市的公司送给了基金会。
7月,仰融再舞长袖,推动金客的合资伙伴沈阳金杯汽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者成为当时沪市上市企业中最大的异地股。华晨在沈阳金杯的4600万股也随之套现。同时,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致函基金会称:委托该会代表国资局投资于CBA。资金1530万美元由国资局支付,基金会无须承担风险,也不享有收益。CBA所有股权及股票收益均归国资局所有。国资局另给基金会300万美元设立各种金融教育奖金。函中所称“国资局支付的款项”就是华晨对基金会的“捐赠”。也就是说,基金会是华晨捐款的名义持有者,华晨把CBA的股权即对于金客的投资无偿交给国家,这笔钱已经属于国有资产。在CBA上市之前,华晨以“捐赠”的方式把CBA的控股权转给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