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鸿:狱中畅想“东山再起”

   2023-04-12 互联网3940

    2004年1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张少鸿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决下达后,张少鸿即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

    “我将用我毕生的努力,来洗脱因体制转轨时期个别部门滥用法律而强加给我的不实的罪名!我将在后半生中,以百倍的奋斗精神,并用多种方式和成效来证明世纪交替时期发生在郑州、发生在张少鸿身上的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个滑稽可笑的冤错惨案!”在写给有关部门的信中,44岁的张少鸿展露的仍是一幅“志在千里”的形象。

 

    此番思想缘自何处?

    一半是海水  一半是火焰

    在中国的企业英雄传里,张少鸿不乏传奇。

    1961年1月10日,张少鸿出生在河南省安阳县白壁乡张家庄村。18年后,这位寒门弟子考进了河南省金融管理学院。完成学业的他进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彻底跳出了农门。

    在父老乡亲为其暗自祝福之际,张少鸿又有了惊人之举。1985年,24岁的张少鸿辞职“下海”。两年后的1987年3月,“郑州市金水区读来读去读书社”问世,“个体户”张少鸿现身商界,注册资金10万元;1990年,商号里面的“金水区”三字被张少鸿轻松抹去,注册资金增至100万元,“个体经营”一跃成为“私营企业”;1992年,商号升级为“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增至1000万元;1994年,注册资金又增至2000万元;同年7月,“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张少鸿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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