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作为行业的权威媒体,我们始终关注着市场的发展,关注着经销商的利益。我们编辑部经常会接到来自经销商的各种投诉,我们都会认真地积极地协调处理。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够尽我们的力量帮助读者朋友,少一些泪水,少一些弯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提醒经销商朋友,与其事后烦恼,不如事前谨慎。我们要在产品的选择方面,厂家的选择方面慎重一些,再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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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合同中的几种“猫腻”
关于广告
(举例原文抄录):“甲方给予媒体广告投入。乙方二次提货后由甲方在当地进行广告投放。特殊情况下乙方需提前投放广告,报批甲方后,乙方先行垫付,次批提货后由甲方报销。”
(解释)上述问题在于:“乙方二次提货后”这一句上,也就是甲方在你首批提货时根本不会投入广告,而是在下一批,其实厂家根本没有想要你二次提货,他只想要赚你一次而已。
关于促销问题
(举例原文抄录):“乙方进货时甲方给予促销支持10%,提前支付给乙方,以酒水的形式支付。”
(解释)你进10万元的货,得到你认为价值1万元的酒水,可实际价值是多少呢?可能有三千元就不错了。厂家如果真要做市场,他会给你实际的促销品,而不是给你酒水,他看透你想占便宜的心理,为什么?你肯定认为1万的酒你要卖出1万5来,厂家已经揣摩透了你的心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人都是高级心理专家,佩服!
关于厂家不兑现承诺的责任
(1)(举例原文抄录):“乙方在其所在区域完成80%铺市率后,由甲方按比例投入相应的广告促销。”
(解释)怎么样,看不出此句有什么问题吧?猫腻在哪?就在铺市率80%上。“铺市”是一个大概念,是指把产品送到终端,酒业的终端是泛指酒店、饭店、超市、夫妻老婆店。试问,你进10万的货你能铺多少个点,500个就已经了不起了,那一个县城的网点加起来怎能没有上千个?你能做到80%的铺市率吗?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既然你完不成80%的铺市率,我厂家自然不会上广告促销了,而且我没有一点责任。你不是要打官司吗?厂家的业务人员马上会仔细地将这一条解释给你听,那么你还想打官司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