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文:
专利侵权案中自然形成的框定
近来,A公司因专利侵权而起诉B公司。正如预料的那样,B公司否认指控。如果A公司打赢官司,将能够保住这个市场。如果B公司赢,A公司将在专利尚余的10年有效期间丢掉一大块市场给B公司。
通常,各方会在法庭之外解决此类讼案。如果各方都有50%的获胜机会,双方可能达成协议:B公司可以推迟5年进入市场,从而均分进入市场的价值。
但这种推算未能考虑到框架对谈判产生的影响。需要考虑到:目前独占市场的A公司会倾向于关注市场份额的损失——偏离现状的任何变动都会是损失。同时,并无市场份额的B公司则着眼于潜在收益。这两个不同的框架,可能令A公司喜好风险,而令B公司厌恶风险。这种自然形成的框定,让追求风险的一方愿意通过法庭诉讼放手一搏,从而比厌恶风险的一方更具竞争优势,后者更愿意和解。
最终结果是什么?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市场新进入者往往乐于接受比简单的预期价值分析所建议的方案更为不利的交易。在此类情况中,争执各方必须考虑对方的框架会如何影响到自身的决定,并考虑他们是否对自身框架反应过度。
注:MaxH.Bazerman是哈佛商学院耶西·以萨多尔·斯特劳斯教席教授,并兼任谈判课程研究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