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原有经销商仗着进货价低廉,四处冲货,量虽然不大,但对新政策及新渠道商却是致命的打击。没有统一的价格绝对不会有规范的市场,润新提出对老代理商进货按实际价差进行补偿(时间为三个月),想通过这种手法用新合同换回旧合同,以便约束规范市场。这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实际上,代理商在这个期间完全可以囤积足够的货,待到整个市场做大后一举放出,那时对市场的破坏更加具有毁灭性。
结合案例,本人认为,与其忙于制订新的游戏规则,说服大家接受,远不如干脆推陈出新换个游戏从头开始,用新游戏淘汰旧游戏,让新经销商做的无忧无虑,让老经销商有苦难言。
营销处方:
具体如下:在原有产品基础上进行产品升级,对产品外观设计、使用寿命、材料强度、品牌标识做部分变动改进,形成新的产品系列。尽管工业品和消费品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购买模式不同,但是二者的很多理念是相通的。工业品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也是丰富多彩的,通过市场的细分就可以推出不同系列的产品。对新产品的市场运作完全依据新的市场销售制度进行,厂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发展代理商,而无须顾虑老代理商的不满。
对于不同的产品线选择不同的渠道代理商我们司空见惯,比如三星集团的家电和手机的渠道就是各自独立的。而同类产品的不同型号或者系列采用独立渠道则不为大家关注,比如MOTOROLAR手机就采用了混合型渠道模式:对有些型号在全国范围内委托一家代理商经营,一些型号则采用大区独家代理制,还有一些产品则采用省级独家代理制。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一是可以尽量整合更多社会资源,有利于产品推广。二是避免把全部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受控于代理商。三是可以激发代理商的进取心,避免代理商自满懈怠。润新先生的以代表制造商意志引领渠道成员营销升级的理念无疑是先进的,但是那些充满“占山为王”草寇意识的代理商们对此有一种出于本能的抵触。这种情况下苦口婆心的劝导说服显然是劳而无功,具有坚强意志的厂家领导者往往会采取断然措施,而我们故事中的企业由于缺乏市场掌控权因此很难表现出壮士断碗的勇气。这里我们不是要改变代理商们习惯了的游戏规则,而是在不破坏原有游戏的前提下强力推行了一种提高版本,原有成员可以遵循新的规则参与新的游戏,旧的游戏则会随着新游戏的推行逐渐淘汰。这无疑对厂家还是代理商都提供了更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