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企业并非不能赞助,愿意为中国航天事业做点贡献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赞助是出于企业目的,我还是建议企业对赞助效果评估一下,论证论证。仍以空调赞助为例,一个显见的事实是:我们通常使用的空调不可能应用在飞船上。因此,企业无法让消费者在“飞船品质”和“空调品质”之间产生联想。换言之,这样的赞助并不能提升产品的品质形象。即使在包装箱上打上“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字样,广告宣传的价值也不大。
什么样的产品可以借力飞船进行宣传?是那些为航天飞船提供配件服务的企业,它们的产品实实在在用在了飞船上,是品质与技术过硬的最好证明。
事实上,从目前赞助“神舟六号”的几个企业的推广策略来看,也很不成功。大多数赞助企业的借势传播基本上停留在广告投放上,或者是停留在开展以“神舟六号”为噱头的促销活动上,这么简单的推广是很难把“神舟六号”的势能发掘出来的。而且,企业推广一阵风,“神舟六号”热一过,一切又归于平静,形不成持续推广态势。因此,这次希望借“神舟六号”实现腾飞的企业,恐怕十有八九难达目的。
营销固然重要,但是,如果不愿在比营销更重要的产品环节下工夫,营销最多只能让企业成功于一时,而不能成功于一世。
“神舟六号”搭载不了那么多企业。
看一场“神舟六号”营销的烟火
看这一场“神舟六号”营销的烟火,我发现,众多品牌扎堆营销、内涵缺乏关联性、传播活动没有新意等原因,都使得这些“草船”在借力“神箭”的过程中,由于缺失了“创意东风”的助推,导致成效不彰。
蒙牛还算是明智的,它这次调整营销手法,一改其在“神舟五号”时以整合传播营销为主的做法,转变为以配合航天主题的广告投放为主,显然是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蒙牛借势“神舟五号”创造的营销神话,于今已无法复制。因为到了“神舟六号”,以品牌的推广效果观之,其效应与“神舟五号”相比,已不可等量齐观。盖在广告传播学上,“第一”要比“最好”更引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