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有专长的外国保险机构,如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保监会应予以优先考虑;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如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牧业险;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牧业保险公司;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四是研究对农牧业保险的再保险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机制再牧区得到落实,金融部门担保风险机制相应会得到落实,保险部门和金融可以采取联动形式,降低牧业风险。以上险种和担保无论采取那种模式都要根据当地经济类型、区域结构合理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农农业保险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鄂温克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鄂温克旗支行
2003年4月26日
策划:马维民
执笔:腾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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