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原则:目标集聚、差异化和国际化
(一)目标集聚原则
企业没有了市场,就等于人没有了生命。但竞争的全球化和消费者需求周期的变短将使得新市场会不断地出现。这意味着对企业而言,不存在有没有市场机会的问题,存在的只是市场机会是什么?它具体在哪儿?如何找到它?这些就是制定战略潜在出发点和目标。
另外,现有的市场不可能是天衣无缝的,总会存在“空隙”。索尼公司董事长盛田昭夫的“圆圈理论”认为,在无数的大圆圈(指大企业占有的销售市场)与小圆圈(即小企业占有的销售市场)之间,必然存在一些空隙,即仍有一部分尚未被占领的市场。“空隙”市场由于产品服务面比较窄,市场容量不大,大企业因不能形成规模生产而不愿插足该领域,使中小企业既可扩大市场占有率,又可扩大收益率。中小企业只要看准机会,立即“挤”占,将这些空隙组成联合销售网,必定会超过那些大圆圈市场。中小企业机动灵活、适应性较强的优势,将能够保证它们寻找到市场上的各种空隙,“钻进去”从而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
德国著名管理学家沃尔夫冈·梅韦斯认为,如果一家公司把全部有限的资源用于解决精心挑选的一个客户群的问题,那么该公司就能兴旺发达。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能力面向整个市场,在本行业的所有领域进行竞争,故只能集中力量进入一个目标市场,为该市场开发一种理想的产品,实行高度专业化的生产和销售,这就是目标集聚,也称为集中性经营、“钻空隙”。坚持这个原则通常是为了使中小企业在一个较小或很小的细分市场上取得较高的、甚至是支配地位的市场份额,而不是追求在整体市场或较大的细分市场上占有较小的份额。
(二)差异化原则
差异化是将企业提供的产品标歧立异,形成全产业内具有独特性的东西。差异化的方式可以是设计或品牌形象、技术特点、客户服务、经销网络及其它方面的独特性。坚持差异化原则可以利用客户对品牌的忠诚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价格敏感性的下降使中小企业避免与大企业发生正面冲突,它可以增加利润却不必追求低成本。中小企业为保持在特定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不以扩大市场规模为目标,而是以开发高附加值的、有别于大企业的产品为方向,力求达到无人可敌的境地,这样做自然可获得丰厚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