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仍将是中国财政发展的主旋律。驾驭当前中国的财税改革,首推三轮并驱,即:税制改革、预算制度和财政体制。
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
一个良好的税收制度应当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公平和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提高。税收制度的完善包括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两个层面。
在征管层面上,财政部有为征管部门创造良好工作条件的义务,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是财政部的核心工作之一。1994年的税制改革,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体系。根据当时宏观经济和财政发展的实际,为控制投资过快增长、抑制通货膨胀,我们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已不利于充分发挥增值税的功能和作用,并影响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推进增值税试点已经使企业呈现蓬勃生机。我们将在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办法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低10个百分点左右,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到来,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既有悖于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合并起来,在适当降低名义税率水平的同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此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尽量拉近以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需要强调的是,外资企业可以预见到中国税收政策的连续性。第一,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不会明显加重外资企业的负担;第二,现行外资企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将会被产业优惠政策所取代;第三,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考虑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加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实际上可以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相信中国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广阔的市场潜力、不断完善的法制,对投资中国的外资企业是最具吸引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