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每年的审计公告,在发布之前都得到了审计对象的同意,是有选择地公布审计结果。即使有些审计结果不涉及保密内容,但由于没有经过审计对象的同意都未能让公众知晓。”一位接近审计署的人士日前向记者透露。
该人士说,目前的行政型审计模式虽然获得国务院领导的极大支持,但是审计署本身无法超越国务院,于是一些重大项目的经济审计趋于形式,部委之间的利益博弈也在损耗审计力度。
事实上,这些仅涉及当下审计体制诸多方面中的一端。在历经22年审计艰难之后,中国审计体制正日益迫近一次严峻的“转身”考验。
审计“人治”
几乎从审计署成立之初就伴随着对其定位问题的分歧。
1982年12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要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逾半年后的1983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正式成立,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的审计署开始掌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当初在组建审计署时,也曾考虑将审计署置于全国人大领导之下,但将审计机关设立在政府,在政府首长领导下实行审计监督,可以将审计监督与政府经济监管职能高度结合,对审计职能发挥有利。”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朱小平说,“直属国务院总理领导,也便于审计署有效率地开展工作。”当时,“弱人大、强政府”也是历史形成的政治现实。
然而,在1998年李金华上任之前,审计署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一直处于事实上的默默无闻的状态。这固然有其复杂的政治原因,但行政型审计体制和双重领导模式,无疑使得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在“叠床架屋”的中国政治机构设计中耗尽了执行力。
“李金华强势是因为两届总理都强力支持审计工作。”有专家如是说,行政型审计模式能在政府首脑的支持下发挥强大的威力。的确,从1998年起,审计署刮起的“审计风暴”一年猛似一年。审计署成立20多年里,共追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1300多亿元,而这其中,李金华任内的1998年至2003年就追还挤占挪用资金1081亿元,占追还总额的八成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