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松下(中国)公司对松下在华全面行使管理权力,担负经营责任,承担经营风险。对应日本总部的14大事业部,松下中国公司也成立相应的事业分社,各事业部对中国本部负责,中国本部对日本总部负责。今后松下自主经营在华业务,通过建立和实施透明、扁平、灵活的管理体制和市场反应机制,来统一管理50家企业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这样,松下(中国)将由原来的事业支援性公司转变成地域统括性公司,也就是地域总部的概念。此举完成了松下在中国组织结构的大调整,这也意味着松下实施的全球战略的巨大调整,同时也意味着松下将在中国的海外运作看成向全球一体化市场提供统一服务的传递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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