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札记:注意表情

   2024-02-18 互联网1150

二、劳教

看不懂一盘大棋背后的折冲博弈,还是认真关心下公民人身权利吧。

昨天,《甘鲁苏豫四地试点劳教制度改革》一度能压过中日冲突,成为五大门户头条新闻。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提供了这个消息,称“从权威部门了解到,在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个城市正在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试点工作由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负责。”

稿件中引用了一些专家的分析,例如“现在最大的分歧在于由谁来决定劳教,即矫正机关设在哪里。有学者表示,‘设在哪里也不能设在公安机关。如果是这样,立出一部新法也会和现在差不多’”——而这也正是今日多份市场化媒体转载并发表评论时的核心关注。

新京报同样说明,正是近期那桩“唐慧事件”使改革劳教制度成为舆论普遍的呼吁:“舆论千呼万唤的劳教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了一步,这是一个可喜的开始……有关部门此刻释放的改革信号,无疑是对民众呼声的积极回应,符合建设法治社会的方向”。

但这篇社评也要表达不满足,“从媒体公布的南京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看,与以前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十分类似,具体办事机构和地点仍设在公安机关。这与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分措施,必须‘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来裁判’相去甚远”,因此,文章建言: “劳教制度的存废,绝非简单的法律问题,改革劳教制度更应当算积极的政治影响、社会影响的‘大账’,而不应仅看部门利益等‘小账’,将来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立法改革,通过立法对劳动教养进行司法化、法治化改造。唯有如此,才能脱胎换骨,适应国际人权公约及我国法治发展的要求。”

广州日报也在由作者呼吁《劳教试点:要“变身”不要“变装”》,但还是晶报对这个问题更加热切。在唐慧案眼看就要淡出公众视线时,这份报纸曾在8月 16日用一整个社论版刊出三文,分别是《劳教制度引发如潮质疑,谁来回应?》、《劳教制度“可怕”在哪儿?》、《劳教制度难撼,难在哪儿?》。今天,这份深圳报纸更是直接了当发问《劳教制度有没有一次性废除的可能》:“眼下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则更像是一种折中方案,且传递出制度‘不会废除’的清晰信号…… 劳教制度的根基本就经不起推敲,怎么改都还是‘劳教’。而即使眼下的改革是着眼于未来的废除,但因为这一制度牵涉利益巨大,难保改革不会陷入‘摸石头上了瘾,最后连河也不想过了’的尴尬,最终劳教制度还是劳教制度,甚至在后续法规的衬托下地位更加稳固牢靠。”

所以,文章提要也正是结语:“与其研究如何改革才能让劳教制度更规范,不如探讨劳教制度有没有一次性废除的可能;与其进行劳教制度改革试点,不如旗帜鲜明地进行废除劳教制度的试点。与法治和现代文明理念格格不入的制度,没什么值得留恋,也没有理由被留恋。”

身处新闻管制“劳教”的南方都市报自顾不暇,就算是其血脉云南信息报,也要在午前匆匆删去了《劳教制度改革,凝聚社会共识》的电子版链接。在这篇被矫治的文章中,作者声称“进入人大立法计划的违法行为矫治,与现行的劳动教养之间的交接,所需要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首先便是决定权的归属与决定程序的厘清……不少地方主政者出于即时的功利政绩与维稳需要,对效率奇高的劳教程序青睐有加,已经成为劳教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之一,而这也正是必须要破除的畸形稳定思路。”

“劳动教养制度近年来所屡屡遭遇的立法原则、法治精神和实务操作的多重检视,需要立法直面。后人或无法苛责历史,但亦注定不能回避肩负的历史责任。正如新华社在日前评论个案时所疾呼的那样,‘将劳教制度纳入法治轨道的努力必须继续’。因为,这不仅事关权利伸张,更指向公民的自由与尊严”——类似的呐喊倒是长江日报也可以写出来,并为凤凰网所重点推荐。

作为武汉市委机关报的评论员,付小为显然注意到了央广报道所引那句“现在完全废除此项制度是不现实的”,她要用“高达86.7%的网友认为应该废除劳教制度”的民意来作对比,反问《劳教制度为什么不能废除》:“有人担心劳教改矫治不过是老瓶装新酒,南京把矫治委员会设在公安局的做法无形中印证了这种担忧。作为司法改革一部分的劳教制度改革,与中国在其他改革上遭遇的要么只能小修小补,要么另起炉灶叠床架屋,唯独不能废除原有不合理制度的困境有很多相似性。”

文章更旧事重提,谈及当年“藉由孙志刚事件,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除”的先例,叹息此时非比当年:“今天的问题恐怕在于,再多的事件,再多的吁求,似乎都很难真正影响到一个制度的存废。劳教制度可不可废,如何废,不过是改革的问题、动力、难度混杂的表象之一。”

不要忘了环球时报,他们总有自己的一套劝解思路,在这个话题就是《改革劳教制度是趋势,决非死结》:“自永州唐慧受劳教遭激烈反对以来,围绕劳教制度的争议从司法界一下子喷涌到社会舆论中。对不经审判就可剥夺被劳教者的人身自由,舆论的批评最为猛烈。舆论制造的印象是,这里只有分歧和官民斗争。而现实是,对劳教制度应当改革,早已是中国司法界的共识。而且改革并非处于讨论阶段,一些微调与区域改革试点早已开始。目前的改革方向是用违法行为矫治代替劳动教养,但它的内涵应是逐渐扩大的。”

所以,单仁平又要批评那些民间意见领袖,“万事由官方说了算,想改就改,不想改就不改,老百姓没有话语权,这样不行。一切由舆论决定,互联网刮一阵风就能决定一项改革的轮廓甚至细节,同样不应该……劳教制度不是中国司法现实的搅局者,而且对它的问题,官民相通的认识越来越多。如何改革,应有两个基准点。一是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维护涉案者的人权。二是不冲击中国治安的已有成绩。改革必须在两者之间做到平衡。”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