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群创业合作中,合作对象非常广泛,既包括直接的交易型合作伙伴(如企业的上下游,或者直接的技术、资源互补者),也包括非直接交易型主体(如社会团体、政府、以及产业协会等)。这些主体通过协作来创造新的生态或者新的产业运行方式,前者如深圳发起的“绿色鹏城”计划,后者如一些地区整合供应链的行为。“绿色鹏城”计划包括:企业上下游之间通过合作实现绿色采购,以及绿色名录企业之间方法与经验交流合作;政府建立环保黑名单,并且强化对绿色企业的合作支持;媒体、社会公众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等等。这些主体之间的合作行为塑造了一种新的网络结构,用合作行动推动着企业经营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实现。供应链整合行动,则将原来农村市场中分散的生产商、流通商、终端、地方政府资源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整合,提高农村市场产品流通与分销的效率,同时满足诸多主体的利益诉求以及社会福利的实现,总体上是一种产业运行模式的创新。
通常,集群创业合作不仅仅是商业创业,更是一种制度情景的创业。因此,联盟目标中不仅要包括长远竞争力以及风险的明确,也包括产业集群目标的清晰化(即,生态或产业要达到的整体目标、特征以及各方在其中的角色)。类似的,多主体之间的能力互动、风险管理以及动态的产业协调机制建立成为合作过程管理的核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类合作中,关系管理不仅仅是组织间或主体间的信任,同时还需要制度规则的建立(即,制度经济学中所说的规则体系、规范体系以及认知体系的建立)。
竞争随时会复归
在纵览战略联盟合作的形式与成功要素后,我们必须意识到,随着合作各方交易关系的不断深入,新矛盾和冲突会不断涌现(尽管这种新矛盾与冲突并不等同于合作前的竞争对立状态),竞争随时会重新出现。这可以通过业态创新角度和动态演进角度来理解。
合作战略本质上是一种重大业态创新。这种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积累和发展能力的,进而也就存在周期性,即“新能力的形成——稳定、积累——更新能力的形成”,或者可以描述为“创新——停滞(可能是暂时的停滞)——再创新”。创新的这种周期性会产生一种负效应,即,权力或竞争的不断复归。以合作战略为例,在合作的启动时期,经营形态的重大变革刺激了生产和经营效率的大幅提升,要么使得销售额和利益都扩展很快(即既定利益的实现),要么新的市场、机会、要素得以创造,合作各方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都享受到了战略合作带来的利益;同时,各种矛盾和冲突都暂时被掩盖住了。即使某些问题暂时浮出水面,人们为了维持战略伙伴关系,也倾向于用说服、协商等各种非权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然而,当创新出现停滞时,合作各方的利益增长开始迟缓或不对称,抑或原定创业目标没有实现,旧问题会被放大,新问题也会出现,优势企业就可能利用威胁、恫吓、制裁等权力手段来迫使弱势企业接受某些交易(即,权力运用的复归)。随着创新周期的波动,权力制衡现象时隐时现,以至于当矛盾积蓄到某种程度时,合作解体,竞争复归。
从动态演进角度来说,当组织之间通过合作来实现某种目标、获取效益时,这种新型关系并没有结束,而是进入了路径依存或者闭锁效应。路径依存和闭锁效应是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提出来的,意指制度给人们带来的报酬递增决定了制度变迁、发展的方向,并最终呈现出两条截然不同的轨迹。其中一条是路径依存(Path Dependence),指报酬递增普遍存在时,制度发展不仅得到巩固和支持,而且能在这个基础上一环紧扣一环,沿着良性循环的轨迹发展;另一条是闭锁(Lock-in),即当报酬递增不能普遍产生时,制度发展只能向无效或不利于产出最大化的方向发展,结果整个制度形式效率逐渐衰退。影响这两种发展方向的关键要素有四种机制:机构的设置和成本的固定、学习效应、协调效应和适应预期。从路径依存和闭锁理论来看,企业在合作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变化方向:一是弱化、退守效应,另一种是扩散、强化效应。
前者即,当企业采取某种合作方式带来巨大收益后,将引起众多企业的模仿,这会导致创新收益消失,并使得企业从一种合作形态滑向另一种状态,表现为从创业退为守成,或者从生态型合作退为单一型合作。譬如两家企业合作创业(即聚焦创业合作),随着创业目标的实现,这种创业模式会逐渐被后来的追随者模仿、获取;这时,两家企业的创业动机会转变为守成动机;如果此刻双方不能有效调整管理方式,必然最终产生冲突与对立,从合作转化为竞争。
后者即,从守成转向再创业,或者从单一联盟转向生态集群合作。例如,单一联盟的合作是独立企业之间的合作,所会会存在着信息交换方面的局限性;这时,企业为了实现合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降低两家企业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相互依赖程度越高,风险也就越大),往往倾向于与更多企业或利益相关方形成合作关系。在后一种合作关系成立时,因为各合作主体之间的协作程度、信息交换程度都有差别,这时产业群的协调机制就是必要的,并且需要重新定位生态格局与利益分享机制。一旦这种机制不能有效形成,矛盾和冲突就开始酝酿,实力相对较差的企业就有被淘汰或驱逐的危险。要想避免这种厄运,企业必须通过自身的学习积累,进一步推动管理变革和战略调整;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努力适应日益紧密、同时又具竞争性的新型合作要求,并且要理解当前处境,做好解决问题的准备,并形成合理预期。如果从四种机制入手,实现强化机制,新的合作方式就可以顺利展开;否则,企业间的关系就会退向对立,转为竞争。
由此可以看出,合作与竞争是商业社会的常态,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没有合作,就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竞争,商业社会就会变成一种无序的经营过程。同样,没有竞争的激励和推动,也不可能造就合作创新与演进,无法推动社会的进步与效率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