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企业特点是: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创造价值,而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生产成本中工资与设备折旧和研究开发支出相比所占比重较大。
基于上述特点,我们认为激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因此,在这种类型的企业中实行员工持股的作用不会太明显,企业往往采用其它的方式达到提高员工效率的目的。如果采取员工持股,在持股范围上就会比较宽泛,甚至是全员持股;又由于员工的价值创造量的差距不大,因此持股比例也不会拉得太开。
这类企业的典型代表是制造型、服务型企业等。
案例二:广东某大型集团下属物业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生活园区)、各类综合性公共建筑、住宅小区、不动产的物业管理服务。其固定资产仅50多万元,共有员工56人。
这家企业的咨询需求也是在改制中实现员工持股。基于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特点,我们并不建议其搞员工持股,但是由于上级要求该企业通过员工持股实现国有资本的完全退出,而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内部员工的持股积极性也都很高,因此,我们提出了全员持股的方案建议。最后,通过记名方式,全体员工持有企业80%多的股份(留下一小部分作为预留股,为未来人才储备),人均持股都很低,最高与最低持股比例之间相差只有2%,得到企业领导和员工的认可。
当然,全员持股有不少弊端,容易造成未来决策效率的下降等,需要慎重考虑,或同时采取其他防范措施。
三、智力密集型企业员工持股的特点
该类企业特点是:集中着较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综合运用先进的、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成就,多数是属于需要花费较多的科研时间和产品开发费用,能生产高精尖产品的单位。
基于上述特点,我们判断这类企业的价值创造主体是掌握这些知识和技术的人员,一旦这些人员流失,企业也就丧失了竞争力。因此,在这类企业中实行员工持股,持股的范围不一定会很大,主要激励核心的知识、资本拥有者即技术和管理骨干,而且在持股比例上对于不同层次的技术、管理骨干会拉开较大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