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做法是:先由员工个人承担培训费用,企业根据培训效果决定是否为员工报销。这种培训投资方式对员工有很强的约束力,员工会为了报销培训费用而努力展现自己的工作业绩。
笔者所在的企业,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推行风险共担原则。对送国外培训人员和计划内培养研究生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学完回单位工作后,连本带息一次性返还个人。通过采取收取押金、自费公费相结合、设立培训奖学金等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化解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充分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热情,同时也唤醒了员工的回报意识。
2.培训时收回投资
实际上,企业普遍采用的试用期制度,就可以理解为一项企业在培训时收回投资的政策。由于在试用期期间,员工还没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企业要通过岗前管理培训、岗前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培训方式使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尽快地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试用期薪酬与同岗位正式薪酬的差异就是新员工为试用期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如果某员工的知识、技能与岗位要求差距过大,那么企业就需要增加对该员工的培训投资,所以在试用期内,该员工的试用期薪酬可以比其他试用员工更低。
3.培训后收回投资
培训后收回投资是很多企业的常用做法。最常见的形式是,企业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在协议上明确规定,受训员工只有在企业工作年满几年后,才能离开公司,否则必须按比例补偿企业的部分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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