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语言文字的使用还不够规范;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大,有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还不到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认真解决。
二、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围绕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履行职责,明确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
(一)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
一是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信教、参与宗教活动,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先进文化牢固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三是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四是要积极协助做好教职人员的政策与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宗教人士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和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和破坏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紧抓不放,动员全县各族人民高举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各项治本措施,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共同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