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3-07-11 互联网2940


  (二)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宗教事务管理得到加强。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使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考核更加完善,任务更加明确

  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基层党委签订了《统战民族宗教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人也都签订了责任状,年中初评,年底总评,按照责任状的条款逐项检查评比,奖优罚劣。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制,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联系领导能积极与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联系,及时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反映。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也主动向乡镇、村委会、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对各乡镇宗教人士建立了档案,记录他们平时的表现,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开展,不偏离方向。

  2、发挥宣传优势,不断夯实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基础

  通过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广泛进行对中央7号文件、区党委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江泽民同志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具体工作中,把宗教法规的宣传学习与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五观”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抵制了宗教向学校、党政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等渗透的问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宗教人士例会、统战宗教干事例会制度,认真组织宗教人士、统战宗教干事学习宗教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

  一年来,自治县狠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和一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乡镇统战干事每月例会制度、宗教人士每月例会制度、重大宗教活动报告请示制度、宗教人士请销假制度和宗教人士聘任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翻修和修缮制度等,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同时,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和年检,对全县宗教人士进行年度考核,朝觐工作进一步规范,“两教”“三定”工作不断加强,确保了各项宗教活动依法正常开展。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