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长在全市行政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3-05-12 互联网3400


  三、做好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要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牢固树立“一种”观念,主动抓好行政监察工作。各级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的观念,在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察领导班子在行政监察工作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为监察机关向政府负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摆正位置,做到合心合力。纪委书记对两项职能全面负责,在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上,既要亲自抓,又不包办代替,注意发挥好监察局长的作用;监察局长要顾全大局,当好书记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本职工作。

  (二)充分发挥“两个”优势,增强行政监察工作合力。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是两种优势,决不能把两者简单地割裂开来,也不能机械地叠加在一起,更不能用一种职能取代另一种职能。实践证明,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水平和效能要充分利用合署办公的优势,使两项职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要善于借助纪委组织协调的优势,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动和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只要有利于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在两种职能和手段的使用上根据实际情况,或交替,或并用,或有所突出,做到灵活掌握,综合运用,用足用活。

  (三)充分运用“三种”手段,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廉政监察,二是效能监察,三是执法监察。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直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适应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和反腐倡廉不断深化的新形势。通过廉政监察,可以发现我们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效能监察,也可以发现干部队伍中的腐败行为。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廉政勤政建设之中。执法监察既是推进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主要手段,又是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行政监察的工作内涵和范围不断充实和拓展,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不同的着眼点、侧重点,更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各种监察手段,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在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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