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重管理
如何正确处理好培训师的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之间的关系呢?这就需要从管理体制上着手进行。
遵照“分开管理、双重管理”的原则,对这些培训师的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对于本职工作,由其所在的部门进行管理,人力资源培训部门不必、不需、不要予以干涉,而且要负责与其所在部门及其管理者沟通协调妥当,保证其本职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
第二,对所兼任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培训部门要及时、经常地给予他们适当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培训部门和培训师之间是伙伴合作的关系,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3.保持培训师开发实施培训的相对独立性,但需及时协作、指导和监督
按照上述的管理原则,在具体的培训和开发人力资源的过程中,围绕培训的规划和目标,人力资源培训部门和兼职的培训师要共同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培训活动的策划上,要尽量保证培训师基于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相对独立的操作。人力资源培训部门支持和鼓励培训师根据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培训开发,在必要时给予协作或帮助。
第二、人力资源培训部门要把各个部门的培训师的培训开发课程纳入整个的培训计划中,予以统筹安排。比如,对于需要加以推广的课程,就可以扩大受训对象。
第三、在具体的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培训部门要协助培训师,以便于指导和监督培训的过程和质量。比如,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随时指导其培训的技巧和方式,把培训内容更好的传达给受训者。
第四、对于培训的跟踪评估,由人力资源培训部门承担。无论是对于培训现场的评估还是对于培训后的跟踪评估,人力资源培训部门都最好亲自操作。这一方面是基于对培训的全局控制和监督的考虑,另一方面是由于培训师本身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本职工作的压力、工作时间限制等方面与评估工作的复杂浩繁之间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