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克扣工资、随意解聘、逃避法定的社保义务……越来越多的此类劳资纠纷正在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甚至是国有企业中发生,劳资矛盾的激化必然导致劳资关系的失衡,该拿什么来平衡劳资关系?
现如今的企业已越来越有自主权。于是,他们会不会滥用这种自主权让人担心,事实上,这种担心并非多余。现实中,拖欠工资、克扣工资、随意解聘、逃避法定的社保义务……越来越多的此类劳资纠纷正在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甚至是国有企业中发生。
去年以来南方某些地区出现的民工荒现象,一定程度上就是失衡的劳资关系的结果,如与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和劳动技能不相适应的工资水平,缺位的劳动保护,非人性化的企业文化等。我们无法继续回避已经市场化了的劳资关系。
是谁在损害和谐的劳资关系?
经济学认为,只要有劳资双方存在的地方,劳资矛盾便无法回避。劳资关系既是职工最切身的利益,也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元素,又是培育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元件,因此,频频发生的薪酬、劳动合同等纠纷,已经预示目前的劳资关系开始出现失衡迹象。
而当前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劳资关系?笔者以为,和谐的劳资关系应该包含四个基础构件:
平等。从企业内部来说,管理人员与广大职工,前者为组织者,缺之,便一盘散沙,难以生产;而后者为生产者,缺之,则产品难成!两者可谓谁也离不开谁,这决定他们只有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合二为一,才能形成先进生产力。
公正。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早就阐述了“企业即和谐”的观点。劳动成果的分配是每位员工首要切身利害之所在。不言而喻,作为持掌分配人权的管理者,能公正分配劳动成果,就会使劳动者心服,积极性,创造性大增;反之,就不和谐,劳动者会牢骚满腹,热情、干劲大减!往日那种“干不干,两块半”的计划经济的分配模式,从根到本就不公正,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