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部通过刊播广告、加人人才供求网络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力资源部汇集、整理材料,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笔试通知;
3.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笔试,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笔试结果进行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初次面试通知;
4.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参加初次面试,根据结果进行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二次面试通知;
5.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参加二次面试,根据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向中选人员发录取通知,向落选人员发辞谢通知。
第六条新录用人员持“录取通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讲解公司的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公司对员工道德、情操和礼仪的要求;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七条新录用人员培训完毕,与公司签订“公司试用协议”,持该协议向工作单位报到,由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具体工作,人力资源部同时向财务部发“试用人员上岗通知书”。
第八条新录用人员在报到后需填写“公司员工履历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两张交人力资源部。履历表中的内容以后如有变更,就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办理保证手续的规定和内容有:
一、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二、被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