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有员工共分为十三个职级,即:
行政级1-2级
经理级3-5级
督导级6-9级
员工级10-13级
4.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外语津贴等),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由人事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5.工资及级职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事部经理确定。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入职时,人事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职级、填发《人事变动表》通知员工到职。
6.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在入职时及在劳动合同中有特殊说明。
7.超时工作
7.1、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7.2、如果确属工作需要级临时性职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时工作,部门主管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没有部门经理及时的说明及知会人事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补休时需填写《假期申请书》完成请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朝时工作入予以时间行使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7.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书》,注明超时工作的详细理由,报请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的朝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