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说客满宠,晃沉吟良久,乃喟然叹曰:“吾固知奉、暹非立业之人,奈从之久矣,不忍相舍。”宠曰:“岂不闻‘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遇可事之主而交臂失之,非丈夫也!”晃起谢曰:“愿从公言。”宠曰:“何不就杀奉、暹而去,以为进见之礼?”晃曰:“以臣弒主,大不义也。吾决不为。”宠曰:“公真义士也!”徐晃的睿智和对臣主之义的恪守也得到说客的钦佩和赞许。
吕布杀了丁原之后,便投奔董卓,拜董卓为义父,如果杀丁原是吕布在李儒的教唆下把坏事做的太绝,倒头便拜董卓为义父拜为义父,是至亲至情;把自己与董卓这条船绑的很紧,便是把自己再选择的机会限制的很死。董卓虽然一时得势,权顷朝野,但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如果董卓哪天翻船了怎么半,正如很多青年在热恋中时,卿卿我我,海誓山盟,情到浓时不能自拔,可是龃龉一起,或者一方变心,回头才发现在欲理还乱。
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此次说客换成了由王允派遣以爱情名义挑拨吕布与董卓的美女间谍貂禅,至于这个平时足不出户的16岁少女如何有沉着的心理素质和杰出的表演技巧来糊弄董卓这个老江湖和另众多少女为之眩晕的英俊吕布则是罗贯中老先生不用考虑的了,总之在美女间谍的泪水和董卓的色令智昏的刺激下,吕布再次做出了180度大转变,换脸之快犹如三九换三伏,再次砍掉了另一个干爹的脑袋。不是说弑杀奸臣不可以,但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既然是认为义父,便不该亲手再施以刀剑,如果不敢肯定是铁板一块,又何必当初行此大礼呢?尤其是诸如普通百姓之间的“干亲”,国家之间的“友好同盟条约”,其实只是一个形式上的东西,感情、利益等到了那个程度,没有那种形式也亲密仍然照旧;倘若风云忽变,结果到头来让个做给人看的东西束缚手脚,落个口舌,又岂是明智。
多年后,在白门楼上,曹操即使记得是吕布代自己手刃董卓,为社稷处害,想想刘备提醒的丁原、董卓最后的悲惨处境,背叛尚能忍受,脑袋可一次也不能掉啊!咬咬牙,明知是虎将,还是将其头颅放在铡刀之下。否则,哪天夜里,吕布拿着方天化戟闯进大帐,就是许褚也未必拦的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