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看法认为按照韦伯的说法,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诞生不出资本主义精神,所以尝试性提出中国或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宗教性解决的问题,这显然是不可思议的提法,因为拥有五千年悠久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如果突然转向设计一个新的宗教或是直接搬用西方宗教,那么,就象黄皮肤的中国人被染上了蓝眼珠一样的滑稽可笑。任何传统文化或宗教,都是历经千百年的历史洗礼而沉淀下来的,远非简单的抛弃或继承这么简单。
另一种中国传统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说法,同样是一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虚无态度,因为传统文化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它本身隐含着一系列的因果逻辑关系,用今天现实的眼光所看到的“糟粕与精华”,常常是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抛弃一方往往就意味着另一方也必须同时改变。独立的“精华”看起来是那么智慧,但一旦置于组织系统中往往就精彩全无;而将所谓的“糟粕”抛弃,往往是连所谓的“精华”也一起抛弃了。浅薄的现实功利主义,其结果常常是欲速则不达。
适当的、恰如其分的、源源不断的企业家持续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应该按照这样的路线图来寻找——企业组织生命基业常青的关键性要素,是因为企业满足了某个特定客户或消费者群体的需求;一旦失去了特定客户或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企业组织获得利润来源的血脉就将中断,企业组织的生命也就同时消失了;这意味着企业家的精神动力源泉隐藏在“客户或消费者”的身上,因为只有面向决定企业组织生命存在的关键性要素,才有可能获得“正当的、适合的、有价值的”企业家精神动力源泉。
一种习惯性的传统思维方式是:企业家持续性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来自于纯粹个人的理想设计或品德修养,这种基于个人主观角度的思维方式,虽然可以获得伟大的、崇高的使命感,但它常常不是领导企业组织的企业家所需要的精神动力源泉。就如同一个“好人”未必就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一样,某些超越了企业组织性质边界的使命感,虽然美妙动听令人鼓舞,但带给企业组织的往往并是贡献、而是伤害。企业家必须具有这样清醒而理性的独立意识:“企业组织”一旦诞生就具有了独立的生命、而不再仅仅是个人的私人物品或附属物。以个人理想替代企业组织理想,是缺乏尊重组织本身客观生命运行方式的表现。
一个现代企业组织的管理者或企业家,如何从客户或消费者身上获取“恰当的、有价值的”精神动力源泉?一群特定的客户或消费者,对于企业组织来说,意味着企业商业利润的来源;而对于企业家来说,则意味着被赋予了必须的责任。就如同一个男人在做了父亲后,无论他是否承认或愿意,他都必须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一样,当一个企业准备或已经在生产或提供某种产品和服务时,就被使用和消费产品与服务的客户或消费者赋予了重大的责任要求——企业家的工作,就是需要深度思考被客户或消费者赋予了哪些责任?如何承担起这些责任?
在百年企业管理史上,一直缺少“他者”意识——“他者的缺席”,使得企业组织长期以来的管理语境是“我的利润从哪里来?我的效率从哪里来?”,而从不去诘问“我应该为‘他’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如何为‘他’提供更好的服务?”。事实上,长期以来企业一直处在以自我为中心的管理状态中,而不是为他人承担责任的状态中——企业组织慢慢的被这种自我意识给“宠”坏了,企业开始变得狂妄自大和横行霸道。尤其是一些因资本的强大而获得了话语权的庞大企业,更是自以为自己是太阳,而社会环境、客户或消费者等等都是星星点点的陪衬物。
一个个的创业神话、商业奇迹和瞬间扬名,使得企业家被当作了一个倍受尊敬的、伟大的职业。在社会、众人和闪光灯的拥簇与鼓励下,企业管理者们放弃原先的小心翼翼和谨小慎微,开始以强大资本的强者的姿态指挥这个世界。专横跋扈并以居高临下的眼光,漠视消费者和客户、甚至是漠视法律——他们正在不知不觉中、主动的远离消费者。他们开始认为是企业制造的商品创造了消费者美好的生活,而不是消费者的捧场创造了企业奇迹;他们认为是强大的企业改变了社会、而不是时代造就了企业。它们因此而失去了对待市场与客户的小心翼翼,想当然的以自己为中心,认为自己是市场的主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