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容易把营销效力和销售效力弄混。这是我们的一大失误——最终它会给营销和销售都造成损害。一家公司或部门可能会拥有一支第一流的、好得不能再好的销售队伍。但如果销售人员没有好的产品可以卖、不了解谁是最佳客户、不能提供最佳价值,那么他们的能力也就没有多少作用了。
有一种方式可以帮助理解营销和销售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它们分别比作在田地里播种和收割庄稼。出色的营销工作相当于播种:如果不播种,将来就收不到庄稼。优秀的销售工作则相当于有效地收割庄稼。在短期内,庄稼的收成可能不错,功劳也就归销售所有。但如果没有营销的再次播种,销售就算再努力也是白搭。
这并不是说高级营销主管们可以置身事外,任凭地里每天遭受狂风暴雨袭击也不理不睬。他们必须做到二者兼顾,既要负责长期的赢利能力,也要负责本年度的利润。如果他们为了眼前的利益,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同竞争对手拼个你死我活,那么他们将来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但如果他们只考虑将来,又有可能会因为当前的利润太少而受到责难。除了在两项目标之间平衡地分配时间,他们别无选择。
——摘编自《从沉迷销售到有效营销》,哈佛《商业评论》2004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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