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07劳动法下职场七大恶意用工

   2023-04-12 互联网3870
核心提示:■案例回放:扬州私营布艺商店一共雇佣了10余人,员工反映老板同意签合同,但不愿意替他们缴纳社保费。而老板在签订劳动合时声称

    ■案例回放:扬州私营布艺商店一共雇佣了10余人,员工反映老板同意签合同,但不愿意替他们缴纳社保费。而老板在签订劳动合时声称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就算在工资里面,让员工自己缴纳社保费。结果,员工们只能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费,一个月要缴纳390元,而企业发给他们的社保费每月才150元。

    ■法律规定: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于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社保的缴费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缴费单位和其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对于为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保费的缴费单位,由社会保险征缴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劳动合同法》中进一步明确了社保中企业的行为。

    ■处理结果:市劳动监察支队采用双挂号信方式,要求该企业在收到《限期整改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未开户的开户,少缴、漏缴的都要补全。其中某企业因为未足额参保,且不按法规整改,市劳动监察支队做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用工不签劳动合同

    ■案例回放:市劳动监察支队对市区各家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发现扬州市某玩具制造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近100名员工只有10多份劳动合同。据了解企业不签订合同,直接造成的影响就是不缴社会保险;一旦对劳动者不满随便找个借口就把职工给辞退了;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又以无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侵犯了劳动者权益。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据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企业有相当一批是私营密集型企业。对于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部门寄发整改书,要求补签劳动合同,今年某企业一次性补签了300份劳动合同,创历史新高。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满未续签而使用,拒不整改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拒绝执行改正指令书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随意安排员工加班

    ■案例回放:“单位为了赶工作任务要求工人加班,有时候工人们已连续工作接近24小时了。”9月以来是外贸加工企业的旺季,扬州近郊的某服装制造厂老板争取了一批订单,但交货时间非常紧,厂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据调查发现,一个月中该企业职工每天加班,周六全天上班,员工多次交涉要加班费,厂领导以综合工作时间制为理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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