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董事会今日对外宣布,即日起任命王俊洲为总裁,辞去总裁一职的陈晓则继续担任董事局主席及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董事会表示,此一“分开主席和总裁的职位”的决定是遵照上市条例的有关规定,职位拆分将进一步强化管理效率。
“陈晓以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的身份除行政职责之外,会更偏重企业战略的策划及执行效果的评估,以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这一调整将公司的管理脉络进一步清晰化。”国美电器董事会表示,履行总裁一职的王俊洲,未来将负责主持国美的日常运营并负责业务表现、以及负责战略推进实施的结果。
港交所上市条例中确有规定称,“公司董事局主席与总裁两个职位应该分设,并不能由同一人履行”。
据接近国美董事会的内部消息人士透露,王俊洲被董事会全体成员视为此次国美电器决定拆分董事局主席与总裁一事中担当总裁一职的“不二人选”,但他亦表示“不清楚董事会是否将此事知会公司大股东黄光裕。”
王俊洲自2006年起担任集团执行副总裁,由公司创始人、前董事局主席、现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光裕一手提拔。王俊洲曾被黄视为心腹,早在黄光裕涉案被警方带走之前,业内就多有传言称,黄始终视陈晓为外人,虽然国美完成对永乐电器的收购后,经投资人建议,陈晓被任命为国美电器总裁,但公司实际管理大权却多掌握在王俊洲手中。
2008年12月,黄光裕因经济案件被拘捕,因无法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职责,而将权利交予陈晓代行。2009年初,陈晓正式接任国美董事局主席一职并继续兼任公司总裁。而黄光裕在出事后第一时间便委任王俊洲及另一位自己的心腹高管——主抓公司人事的魏秋立为自己在董事会的两名“私人代表”,“按董事会指示签署相关文件”,同时王俊洲、魏秋立还被补任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
2009年是国美电器实施自救的关键一年,而接近国美电器的消息人士称,此间王俊洲和魏秋立渐渐失去了黄光裕家族对其的信任,“代理”职责也被取消。但目前二人仍为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
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表示:“过去几年来王先生和我并肩合作,我们两人之间已经建立了深度的尊重和互信,并磨合出了默契的工作关系。我相信没有其他人比王先生更胜任国美总裁一职。”
为解决即将于2014年到期的可转债危机,2009年6月22日,国美电器披露了有贝恩资本(Bain Capital LLC)参与、包括增发可转债以及配售新股相结合的融资方案,由此获得32亿港元资金。随着再融资协议交割完毕,同年8月,贝恩资本派驻的三名代表正式进入国美电器董事会担任非执行董事。
进入2010年以来,在董事会不再拥有任何席位的黄光裕夫妇,以大股东的身份与董事会之间的矛盾日益公开化。2010年5月11日,国美电器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接连投出多次反对票:首先,否决外资股东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其次,否决董事会对董事薪酬的厘定,显示出对董事会的整体不信任;最后,还否决了董事会“以所购回之股份数目扩大”所授出有关配发、发行及处置股份的一般授权——这直接关乎黄光裕的股权是否还会被稀释。
但在黄看来已经“失控”的国美董事会也毫不示弱,在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当晚便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以贝恩的投资协议为据,“如果撤换三位贝恩董事,国美有可能遭受到高达24亿港元的赔偿款”,从而重新任命贝恩资本的三名代表进入董事会。
目前,国美电器内部大股东与管理层、外资股东的矛盾公开化,最终三方的利益平衡如何演绎,仍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