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分7部分共28条。《意见》指出,广东将在财政、税收、融资、用地、人才、市场准入等方面对电子商务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在资金扶持方面有诸多政策,除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要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此外,税收优惠和融资支持也首次出现在全省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中。
《意见》指出,将加快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其中包括网络零售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网商队伍;将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包括实施“广货网上行”工程、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此外,还将在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发力。
通过上述措施,《意见》提出,在2015年实现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0年翻两番,突破3.2万亿元的目标。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0%。力争确立珠三角地区的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
《意见》的出台得到行业人士的热烈反映,不少行业人士认为广东省政府第一次发文解决当前电商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场及时雨”。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认为,电子商务作为新兴行业,政府对行业的把握和理解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广东此次出台的《意见》较为全面地涵盖了电子商务的产业链,“政府对于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全面引导,显示出广东省推动电子商务全面发展的决心,给这个行业的人带来了信心。”
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的出台历时半年,是在收集研究了全国近30个省、市出台的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的实际调研情况,多次听取了专家、行业人士、政府部门的意见后,出台的全省第一个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在2012年以来广东省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意见》重在为全省的电子商务发展营造积极良好的氛围,推动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