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构建“和谐企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下,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内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现象,比如企业之中党群、干群关系紧张;职工之间彼此猜忌,团队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与社会效益;漠视职工身体安全和健康,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施工中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难以杜绝;环境污染严重,社会责任意识弱化等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危害了职工的利益,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因此,消除这些“不和谐”现象,构建“和谐企业”是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企业职工的共同愿望。
二、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应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十大主要关系
“和谐企业”中的“和谐”涉及到企业系统中的方方面面,它包括企业的“内部和谐”和“外部和谐”。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所谓“内部和谐”主要是企业内上下级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和谐,企业与职工和谐,职工与职工和谐等;所谓“外部和谐”主要是企业与业主、监理以及设计方和谐,企业与劳务队伍、材料商和谐,企业与地方政府、新闻媒介和谐,企业与企业和谐,企业与环境、社会和谐等。由此,笔者以为,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就是要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利益矛盾,不断促进企业系统中各部分和要素和谐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应正确处理好企业内外十大主要关系。
1、正确处理好企业内上下级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系统中各部分与要素和谐,首先是要促进企业内上下级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和谐。目前,大多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企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这些企业中仍然还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各利益主体责、权、利关系不明确等许多问题。由此,促进企业内下级单位之间和谐,就是要提高认识,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处理好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理顺公司与工程项目部、机关与工程项目部的关系。同时,企业内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协调合作,和睦相处。不同部门之间只是职责分工不同,但其目标都是促进企业发展。因此,要积极促进公司机关以及工程项目部之中计划、财务、物资以及工程等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相互配合,实现各职能部门整体功能的最大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