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五千年文化自古崇尚“和谐”。孔子有曰“礼之用,和为贵”,荀子认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如今,在我国像“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万事和为贵”等“和谐”思想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出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更是明确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全国重点抓好的三件大事之一。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了时代的主旋律。笔者以为,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人类生产和生活工程的“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
一、“和谐企业”的主要含义、基本特征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意义
“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顺和之意。“和谐企业”,简单地说就是指构成企业系统中的各部分和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平衡发展状态。它应该具有“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公平协调、团结有序,诚信合作、安全效益,美化环境、服务社会”的基本特征,其核心是通过促进企业内外“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协调发展。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构建“和谐企业”,对其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构建“和谐企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谐社会”是由“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社区”以及“和谐企业”等众多“和谐细胞”组成的。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这些“和谐细胞”入手。作为对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建筑施工企业,构建“和谐企业”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