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忧的“内生主体缺位”

   2024-01-18 互联网1320


  看来美国国会很天真,他们以政治风险为由否决了迪拜世界港口公司收购美国六个港口的计划,他们也以同样的理由否决了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计划。

  对于内生市场主体的保护,并不必然带来闭关锁国这一结论,两者不构成因果关系与惟一对应关系。恰恰相反,一个成熟的市场在规则上应对所有竞争主体一视同仁,当然不会在大开中门迎接西装革履的贵宾时,对本国的市场主体嗤之以鼻。笔者并不主张重走英国保守的重商主义老路,因为那样的历史环境已经不复存在,但我们也不能走向另一极端,主动压缩内部企业的生存空间,太阿倒持授人以柄。这样做的结果是,中国的市场上只剩下两大权贵,大型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拥有世界市场话语权的国际权贵企业。有谁认为,仅靠这两个贵族就能让我们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建议他们去重温荷兰中世纪后期的市场发展史与美国华尔街的历史。

  这一问题之所以长期引人关注,还因为政策对内外资的区别对待早已溢出个别经济行业,从金融到中石油等大型国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对外资的优待体现在税收等基本政策方面。只不过,由于近两年推行的金融机构改革对于经济安全过于重要,而牵扯的利益之大又无其他企业可比,因此成为众矢之敌。

  这些行业杜绝民资进入的理由是什么呢?让我们重温一下当初李鸿章倡导官督商办企业时的话,“此等创举,责之民办,而民无此力,责之商办,而商无此权”,“若令商民自为创办,不但招集股份,易生观望,尤恐别滋流弊……应官为督办,庶可涓滴归公,似为目前必不可缓之局”。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官办企业有公益性质,可以成为国家经济栋梁,而商办企业无力无权,不足取信于民,官办企业可以合官商二者之力。这些话是如此耳熟。而这些官办公司一开始就“试行西法”,从会计制度到公司章程,形式上摹仿得可谓道地。政府这番作为,结果就是官办企业与官督商办企业难逃官僚化的结局,成为低效率的代名词,即便凭借垄断地位、税收优惠、不断注资,也难有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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