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靠内生经济主体的发展、不建立公平的竞争规则而发展出现代市场经济的例子吗?
近日,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蒋定之等官员屡屡声明,在中国的银行业改革中,并未歧视内资民资,称“银监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银行业重组改造;但对于新设机构,监管当局则持审慎态度”。
银行业歧视民资的现象并不是举出民生银行与浙商银行这两个民资持股比例高达50%以上的特例就能推翻的,更重要的根据在于,在我们的制度安排与国有银行改革的预设门槛中,民资是否获得了公平竞争的地位。从目前占我国金融领域大半壁江山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参股者的资格要求,以及银监会年初颁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在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审慎性条款中,对于境外战略投资者给予特殊关照,由这一系列制度设置来看,对于民资有显而易见的歧视。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在内生的民资市场主体规模小、资金少、劣迹多、控制难等种种约束条件下,面临开放大限的国有金融机构寻找合作伙伴,只能眼光向外。在市场经济的开放条件下,当内生主体不足时,必然会由其它资金与市场主体前来“填空”。另一方面,中国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与狼共舞,也必然挑选适应市场狼群规则的舞伴,否则,其身份认同大成问题。
但由此引出了极大争议,即中国是否会丧失金融主导权,而在眼前及以后的交易中是否会处处受人挟制?
这样的疑问并非无因。将眼光向外的逻辑推到极致,必然推导出经济无国界这样“世界大一统”的结论来。果然,有投行家撰写大作《英国投资银行消亡的启示》,以数家英国投行被欧美收购的例子,得出如下结论:“中国一定要有中国人控制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吗?如果没有,会有什么后果?难道外国公司会不让中国国民开户、上市或者转账吗?不少人似乎还有这样莫名的畏惧:如果外国银行在中国太多,可能会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不让中国国民提款,或者不给中国人贷款,此所谓‘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种担心难道不是很天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