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今天国有企业的重组在财务上是可行的?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重组的成本在今天比在20年前大大下降了。这是国有企业以外的改革到今天的一个重要成果。一方面,就人员安置问题来讲,大多数国有企业处于经营困难状态,国有企业职工原来的就业保障已经名存实亡,职工在谈判中的底线自然不高,比如,长沙的经验发现,现在的国有企业职工对其身份的唯一诉求就是社会保障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保障、保险、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非国有经济增长取得显著成就,国有企业尽管不赢利了,但它的部分资产和土地、厂房还有着市场的价值,尤其是国有企业占据的土地,更是值钱的资产。这些显然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重组或再造的社会成本。如果我们在20年前一开始就动手搞国有企业的重组或再造,一定会把中国闹个天翻地覆,社会成本几乎无穷大了。
回想一下,过去我们把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总结为“增量改革”,不先去动“存量”,这是非常重要的策略。现在看起来,把国有企业的重组和再造推延到现在不完全是无能,而是一个重要的经验。成本过高的改革会随着经济发展和体制变化而变得可以接受和操作,因为人们的成本预期会有很大的调整。当国有企业的“身份”就像“户口”那样变得不再那么重要的时候,改革的成本就下降了。这样,国有企业的重组或再造就可以转变成会计的或者财务意义上的一个项目来操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和政府来说,他们所做的主要就是去建立一个可以持平的企业再造的“损益表”就行了。
我注意到,在建立这样一个损益表的过程中,长沙的经验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把全部国有企业的可变现的经营性和土地资产“统筹”到政府下设的“资产经营公司”中去统筹所谓“理顺劳动关系”的成本支出。这样的做法一方面提高了国有企业的土地和部分可经营的资产在变现和重组中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另一方面克服了国有企业原有的区位与行业差异对重组后企业职工安置的不同影响,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现在看起来这是一个重要的经验。




